羊城晚報訊 特派北京記者尹安學報道:退休金年年漲,但很多退休人員仍感到生活吃緊。3日,來自深圳的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提出,國家應該將全國所有罰沒收入統籌起來,作為“國民普惠養老金”來源,發給所有65歲以上老人。
  在深圳工作,張育彪深切感受到,普通企業職工養老金太低,生活很艱難。他說,目前基礎養老金才50元,實在太少。在養老金歷史欠賬較多的情況下,要提高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待遇,需要開闢新思路。
  “把罰沒收入拿過來!”張育彪說,現在很多百姓對罰沒收入頗有微詞。
  “這一筆錢在財政收入中占比稍有上升,都會引來各種質疑懷疑,是一筆飽受爭議的收入。但如果把它用於建立全民受益的普惠式基金,用於提高養老保障,就會得到更多支持和理解。”
  2012年,全國公共財政收入中的罰沒收入為1565億元,比上年增長20%。同年,全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1.27億人。張育彪代表繼續算賬:如果當年全部罰沒收入(不考慮利息等)均用於發放國民普惠式養老金,則每位老年人一年可增加養老金收入1230元。
  他建議,在國家養老保險體系中,增設國民普惠養老基金,將來自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中的罰沒收入全部註入這一基金,由中央財政統籌,專門用於發放國民普惠養老金。
  國民普惠養老金每年發放一次,發放範圍限定為全國所有65歲以上的老年人;每人每年發放額度由國家根據上一年度罰沒收入和該基金其他收入(利息、投資收入等)的情況來確定。此外,國家可根據國民普惠養老金的實踐情況等,對國民普惠養老金制度和發放額度適時調整,若發放金額減少,國家財政予以補貼。
  不過,有代表認為此舉不妥,因為按照企業養老金的設置,退休職工養老水平高低,由企業、個人繳費水平確定,當然國家也會給予一定財政補貼。罰沒收入作為財政來源中的非稅收入,是地方財政資金的重要來源。若將罰沒收入統統轉為養老基金髮放,地方財力將十分緊張。  (原標題:深圳代表張育彪:用罰款收入補貼養老金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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